本使用条款(以下简称“本条款”)规定了KURU玛特株式会社(KEICALL,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所提供的WiFi路由器及其配件租赁服务(以下简称“本服务”)的使用条件。下单前请务必阅读。
第1条(适用范围)
本条款适用于使用本公司所提供本服务的所有客户。
第2条(合同的成立)
合同在您下单后、本公司承诺并完成结算时成立。如库存不足或无法确认付款,本公司可不予承诺。
第3条(出借数量·交付场所)
每次下单最多可租借30台,法人使用另行签约。设备可通过邮寄/快递领取与归还,也可到新宿办公室当面交付。
第4条(租赁期间)
租赁期间为下单时指定的使用开始日至归还日。期间原则上不可变更,但事先提出申请的可酌情变更。
第5条(期间延长·逾期归还)
延长需事先申请。如未联系即超期,本公司可不经预告停止线路。超过归还期限(含规定的宽限期)后,将按日产生规定的滞纳金。
第6条(取消·解约)
取消与退款的具体处理依照另行制定的《退款政策》。
第7条(费用)
费用由租赁费和运费构成。安心补偿包费用另行规定。
第8条(支付方式)
仅支持在线信用卡支付。下单时以您登记的卡进行首次扣款(包月套餐为预付部分),包月套餐在预付期结束后于每月15日自动扣款。
第9条(费用变更)
租赁费用等可能不经预告变更。以下单时的费用为准。
第10条(设备管理·灭失毁损)
请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使用与保管设备。发生灭失、毁损、丢失或被盗时请立即联系本公司。客户须承担相当于设备的款项。
第11条(安心补偿包)
加入安心补偿包后,灭失、毁损、丢失或被盗在一定范围内予以补偿。可能适用免赔额;欺诈、故意、战争、天灾等不在补偿范围内。
第12条(禁止事项)
禁止对设备进行加装、拆解、改造、维修,禁止向第三方转让、质押或转租。
第13条(注意事项)
即使在服务区域内,无信号处也无法使用。配送可能延迟;因属精密设备,可能发生故障。
第14条(公平使用政策)
大量数据通信时可能限速。即便因限速而无法使用,也不退还费用。
第15条(免责)
对于通信被窃听、无信号地区无法连通,以及因客户自有设备规格或故障所致的损害,本公司不承担责任。
第16条(本公司解约)
如有虚假填写、信用恶化、违反本条款或不当用途使用,本公司可不经预告解约并停止线路。
第17条(条款变更)
本条款可能不经预告变更。修订后的条款自本页面公布之时起生效。
第18条(不担保特约)
对于未能按目的使用设备所致的损害,本公司不承担责任。
第19条(个人信息)
个人信息将依照本公司隐私政策妥善处理。
第20条(协议管辖)
因本服务发生的纠纷,以东京地方裁判所为第一审专属协议管辖法院。